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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:乱丢一次性塑料制品个人最高罚500元
 [打印]添加时间:2021-01-06   有效期:不限 至 不限   浏览次数:295
   10月18日,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就《海南省不准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(第一批)》(以下简称《名录》)召开听证会,听取社会各界的声响。
 
  《名录》紧扣“一次性”和“不可降解”两个环节词,严格限定在塑料袋和塑料餐具两大类,并非对所有塑料制品提出不准要求,《名录》中不准的膜袋和餐具均不包含商品预包装,如方便面、果冻、酸奶等商品的预包装。
 
  压力
 
  海南每年要消耗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12万吨
 
  海南省自2008年开启“限塑”工作以来,由于消费习惯、生产老本等原因,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消耗量和使用量变化形势并不乐观。
 
  “据统计,近年来大型商超塑料袋的使用量约降低三分之二,但对于农贸市场作用不大。”省环保专家介绍,除了在大型商超需付费购买一次性塑料袋以外,消费者在农贸市场等地仍可获得商贩提供的免费塑料袋。并且,随着外卖、快递等新业态的出现及增长,塑料包装、塑料餐具等使用量急剧上升。
 
 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邓小刚介绍,据初步统计,海南省每年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约12万吨左右,其中海南省内产量约6.5万吨。与其相应的是处理或接管的压力巨大。
 
  今年2月,《海南省全面不准生产、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出台,标志着我省自今年起分种类逐步推进全面禁塑。
 
  根据《方案》,海南省将在2019年底前,建立健全全省不准生产、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地方性法规及标准系统,完善监管和执法系统,形成替代产品供给能力。2020年底前,全省全面不准生产、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、塑料餐具。2025年底前,全省全面不准生产、销售和使用列入《海南省不准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(试行)》的塑料制品。
 
  听证
 
  听什么?证什么?替代产品成焦点
 
  在当天的听证会上,20名与会听证陈述人从各自所处行业出发,提出建议意见。
 
  海口一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吕细群表示,在实施过程中,政府应对生产降解塑料制品的企业资质严格把关,准确检测市场上流通制品,袭击违规生产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企业。
 
  海南某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胡安涛表示,在《目录》中没有涉及无纺布塑料袋,鉴于其在生活中大量使用且无法降解,建议列入目录。
 
  “含氯塑料属于二噁英前体物,无论以什么方式燃烧,都不可避免的释放高致癌有害污染物。因此,应当在《名录》中清楚界定适合燃烧的塑料制品种类,明确不准废品燃烧发电厂处理含氯塑料制品。此外,‘禁塑令’不能等同于‘可生物降解塑料推广令’,在当前的自然条件下,可生物降解塑料根本无法降解为水和二氧化碳,要减少白色污染的总量,可用布袋等绿色产品代替塑料袋,而不是用可降解塑料制品。”一企业负责人觉得。
 
  关于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替代产品的老本问题,也成为现场的一大焦点问题。